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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春:水土流失治理绘就“清新桃源”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10-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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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斗镇茶园坡耕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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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镇吾江清洁小流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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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洋镇芦柑园生态袋装土筑埂

  近年来,永春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水土流失治理同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河长制和生态建设相结合,突出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为原则,坚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同步推进,为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清新桃源 宜居永春”提供生态保障。

  一、坚持项目带动,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十三五”期间,全县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8664.68hm2;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2条,完成投资14578万元。一是实施坑仔口溪、下洋溪、一都溪等3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367.68hm2,完成投资2159万元;二是实施永春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73.3hm2,完成投资1448万元;三是实施省级重点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677.21hm2,完成投资1296万元;四是实施14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乡镇,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535hm2,完成投资2710万元;五是建设了4个水土保持生态村,完成投资265万元。通过综合治理,使永春县水土流失情况得到改善,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从2015年的177.32km2降到148.65km2,流失率从12.25%下降到10.2%。

  二、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理念,积极落实生态修复工作

  永春县将水土流失治理与流域治理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与流域治理相结合,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河道治理为重点,统筹推进流域治理工程,该县荣获“全国河湖长制激励县”称号,治理经验列入全国典型示范区并推广,桃溪生态修复工程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经过多年的治理,各流域山清水秀、风光旖旎,逐步构筑出一幅永春版的“清明上河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将水土流失治理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施“治污、美化、绿化、创新、致富、和谐”六大工程。共创建了70个县级示范村、137个乡镇级示范村、20个精品村、10个美丽镇区、3条示范线,实施项目1811个,累计完成投资11.68亿元。

  三、创新治理新模式,勇于探索特色治理道路

  永春县在传承成果治理模式的同时,还积极创新治理模式,探索形成了一套永春模板。在崩岗治理方面,按不同类型采取“一处一策”,把崩岗与生态茶园建设,保护、恢复耕地,改善水利设施、发展农村经济等相结合,变崩岗侵蚀区为农业发展区、生态良好区;在坡地改梯方面,先后总结出“水泥空心砖为园埂”“生态袋装土筑埂”等坡耕地整治新模式,打造前有埂、后有沟、壁有草的园面防护体系;在小流域治理方面,开展特色清洁小流域治理,在传统的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积极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探索采用“水保+产业发展”“水保+乡村旅游”“水保+美丽乡村建设”等“生态+”治理模式,全力创建生态休闲小流域和安全生态小流域。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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