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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顺利通过专家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1-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12月25日,江西省萍乡市水利局在萍乡市主持召开了《萍乡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审查专家组,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水利局、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等部门的领导和代表。江西省水保院科技推广中心主任喻荣岗副总工、《规划》项目负责人张利超高工率编制工作组参会。

  与会专家、领导和代表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张利超高工关于《规划》的汇报,认真审查了相关资料,经过质询讨论,一致认为:《规划》系统分析了萍乡市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发展需求。规划编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提出的水保区划、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以及水保防治方略、总体布局基本符合萍乡市水保工作的需求;确定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规模,基本满足萍乡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流失防治的要求;提出的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监管监测、科技支撑及进度安排、投资估算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合理可行,可作为规划期内萍乡市水保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审查。

  《规划》项目负责人张利超高工是江西省水保院规划设计团队负责人、水保发展战略研究创新团队核心骨干,主持负责完成江西省首部市县水保规划、作为主要成员全程参与完成江西省首部全省水保规划。《规划》是江西省水保院按照水利部水保“强监管、补短板”工作总要求,在完成新水保法实施以来江西省首部地市级水保规划—九江市水保规划的基础上,承担完成的又一项地市级中长期水保综合性区域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对《规划》编制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与一致称赞,并指出:编制水保规划既是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也是萍乡市全面贯彻全省水保规划,指导今后10多年水保工作的现实需要,《规划》的完成对指导萍乡市今后水保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按照相关程序要求上报审批,为全面推进新时期萍乡市水保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把萍乡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乡村振兴发展先行区,谱写“美丽萍乡”新诗篇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江西省萍乡市水利局 陈张勇、刘琦、黄章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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