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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 优化水土保持审批管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8-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以来,莆田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并结合实际,不断提升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水平,助力莆田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评审费用纳入当年度财政预算,不再向生产建设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评审费用。截止目前,全市免予收取生产建设项目评审费7.5万元,直接为项目建设单位减轻负担,保障项目复工复产顺利开展;二是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承诺制管理,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技术评审,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再组织技术评审。生产建设单位由之前的被动审查转变为主动审查,极大提高办事效率,有利推进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17个;三是落实自主验收报备。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程序的验收报备材料不予接收,并主动指导业主单位规范验收报备程序,直至符合要求。收件后对自主验收项目不定期开展核查。这是莆田市在落实“放管服”改革领域又一重大举措。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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