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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多举措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强监管”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7-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13日,在木兰大道三期城厢段项目工地,福建省莆田市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正在实地检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工作人员在道路沿线边走边看,在3#、4#、8#桥梁靠河、农田侧,发现基础开挖的土方堆放、建筑垃圾倾倒形成的高边坡未采取防护措施以及沿线路基回填后未布设排水沟及沉砂池、沿线开挖回填到位的高边坡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等问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向项目业主和参建各方现场反馈,要求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限期整改落实。

  据悉,莆田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自然修复,强化监管监测,创新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一是一体化监管。以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运用科技手段,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工作,全市共有12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列入监督性监测服务范围。二是属地化管理。各县区实行生产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项目实施中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管理,截至6月底,共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9个,审批(备案)报告书(表)53个,防治责任范围1644.96公顷,减少水土流失量59399.18吨。三是专业化督导。市、县分别制定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督导计划,重点开展境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至目前,共出动63人次督导38个项目,下达整改意见项目14个、印发限期整改通知11份,整改完成8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67.95万元。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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