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监督局组织督查内蒙古塔然高勒矿区红庆梁矿井及选煤厂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7-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晋陕蒙监督局于7月17日组织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达拉特旗水土保持局对内蒙古塔然高勒矿区红庆梁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的汇报。督查组认为建设单位按要求编报了补充方案,实施了道路边坡防护、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但还存在水土保持工程、植物措施滞后,施工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建设单位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认真实施,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水土保持责任。
黄委晋陕蒙监督局 陈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