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作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对中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园区在建设过程中大面积扰动地表,人为水土流失问题突出。由于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往往滞后于园区建设。近日,湖南省衡阳市水利局专门下发《关于做好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改变这一状况。
通知要求,一是要依法开展监督管理。要通过深入宣传,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以及园区管委会的重视和支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督促园区生产建设项目履行水土保持义务,树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二是要落实园区水土保持专项规划。要督促园区编制水土保持专项规划,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园区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园区体系、环境保护及资源利用等规划相协调,提出生态环境建设的控制性指标和目标要求,控制引进水、土资源占用量大、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开发性建设项目。三是要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通过开展监督管理,督促园区生产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落到实处。
湖南省衡阳市水利局 张新元 刘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