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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大通县水保站积极开展《水保法》实施三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3-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纪念日,青海省大通县水保站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宣传纪念活动:一是到大通县塔尔镇、良教乡、极乐乡、城关镇、宝库乡等少数民族地区,张贴了水土保持法宣传画60余张,使乡村少数民族群众对水保法有了直观的认识。二是3月1日在大通县文化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制作横幅一条、标语100多条、展板15块,发放水保法宣传单2000张,宣传册120本、带有水保宣传口号的纸杯2000只。三是通过中国移动短信平台发送内容为“水土保持、人人有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让我们共同为民族和子孙的未来付出一份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秀美大通而多一分关注和行动。”的宣传短信5000条。
    通过开展《水土保持法》的一系列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进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营造社会参与、支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青海省大通县水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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