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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隆回县认真开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宣传月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2-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 刘桂花)2013年11月29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水保[2013]60号)文件精神,隆回县水土保持局专门研究部署,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落实专项资金,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深入广泛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全文,商讨今后执法文书、自由裁量权基准以及执法程序的修改;二是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全文发至隆回政府公众信息网;三是编制《水土保持法》及《省实施办法》重要条文送县水土保持委员成员及县直相关职能单位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四是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10000余份进机关、乡镇、学校、社区、工矿企业、水保工程重点治理村;五是制作水保重点治理成果及水保监督执法宣传展板连同宣传手册一起,在县城九龙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六是在隆回高速公路出口、隆回东大门制作永久性水土保持宣传标语;七是在办公场所制作精美宣传标语,营造单位特色氛围;八是安排力量重新制定水土保持自由裁量权基准,安排专门力量重新划分三区并请县人民政府公布;九是在县电视台播放电视宣传片;十是加强宣传报道,制作宣传成果多媒体。
    通过多项措施的宣传,在全县掀起了学习《水土保持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热潮,让普通群众也了解到最新的水保法规,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隆回县水土保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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