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县组织审查砂石矿水土保持方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1-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近日,贵州省兴仁县水利局召开砂石厂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会,对2013年新建(扩建)的兴仁县四联乡陆关大山脚砂石矿、兴仁县马场乡长箐村大尖山砂石矿等6个砂石厂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查。
在审查会上,各企业法人介绍砂石矿的国土、环保等相关手术的办理情况,设计方介绍各砂石矿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水土保持设施布置、水土保持监测、分年度实施计划等。审批股、水保站、建设站组成的专家组对设计方案认真仔细评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最后形成一致意见:一是各企业要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学习,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是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水土流失治理费;三是完善水土保持“三权一案”工作;四是同意各砂石厂上报的水土保持方案,部分水土保持设施布置不符合规范的,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落实。
砂石厂法人代表会上分别作表态发言,将按照专家组审查的意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贵州省兴仁县水务局 毕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