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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圆满处理一起行政代履行水土流失治理案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8-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8月2日,由石城县水土保持局、鹰瑞高速项目部、石城县小松镇罗源村三家联合组成验收组,对鹰瑞高速石城小松镇黄蟮尾料场水土流失防治缺陷修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组对拦挡工程和绿化措施进行实地丈量和质量检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设达到设计要求,能全面起到水土流失防护作用,一致同意该设施交付使用,标志着该县运用新水保法实施行政代履行职权,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尝试取得圆满成功。
    石城县小松黄蟮尾料场是鹰瑞高速建设中的一个大型拌料场,由于在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滞后且标准低,主体工程竣工后项目部没有对缺陷工程进行修复,导致一下暴雨,泥沙直接进入农田,造成水土流失灾害,严重影响了当地农业生产。为消除这一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农民利益不继续受到侵害,去年,石城县水土保持局执法人员与鹰瑞高速项目部取得联系,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由于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建设已经全面完成,各路段工程队已全部撤出,要组织人员进行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建设一时难以找到人员,为解决好这一难题,及时消除水土流失带来的危害,县水土保持局执法人员根据水土保持法第56条之规定,通过与项目部协商,项目部同意出资由县水土保持局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县水土保持局根据料场水土流失状况,设计了治理方案和图纸并通过邀标方式由当地一有资质工程队予以建设该地水土保持防护工程,通过三个多月的建设,工程于七月中旬全面竣工。
    石城县水土保持局对小松黄蟮尾料场水土流失缺陷工程启动行政代履行措施,消除人为水土流失危害,是该县水土保持局初次依法尝试行政代履行制度对于有效消除和及时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强大法律效力,充分展现了新水土保持法的可操作性,既方便了项目业主又为群众解决了水土流失危害问题。

    江西省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何庆九供稿  廖跃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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