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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在县乡两级实行水土保持绩效考核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石城县委县政府出台文件,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县乡两级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水土保持工作绩效考核长效机制,巩固和保护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成果,加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
    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从2013年开始,县委县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列为县乡两级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任期内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制,考核内容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率,人为水土流失和自然水土流失年治理目标,水土保持科普宣传等内容。每年年初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向县政府签订年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状,年终实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档案。
    地处赣江源头的石城县,为在新一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开局之际,切实提升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水土保持责任意识,积极为各自水土保持防治义务履职,寻求水土保持工作创特创优提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扼守生态屏障,保护好江西“水塔”一池清水,根据新水土保持法关于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的规定,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集思广益,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建立县乡水土保持工作绩效考核长效机制,为巩固和保护治理成果,加速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提供了保障。
    江西省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何庆九供稿  廖跃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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