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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新成就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7-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以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衡东两县以及衡阳、衡山、祁东、常宁、耒阳五县(市)分别列入全国第一批、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试点县。试点县(市)以开展试点工作为契机,围绕“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的建设目标,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加强配套法规和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监督执法程序和档案文书管理,监督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通过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逐步加大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取得明显效果。一是提升了水土保持的社会地位,广大民众和项目业主对水土保持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国土整治、生态安全、防洪减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水土保持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二是提高了项目业主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极易造成工程侵蚀,有可能造成严重生态灾难与法律后果,成为项目业主的共识。三是提高了监督执法水平。监督执法工作中,严格执法程序,注重方法和策略,取得一系列成果。
    近日,湖南省水利厅组成验收组抽查复验衡阳市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试点县。验收组采取“查(内业资料)、看(试点效果)、听(工作汇报)、评(逐项评分)”方式,对试点县在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增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监督管理制度4大项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检查、机构建设等23小项进行全面考查评分,抽验对象祁东县、衡阳县分别以95分、96分的高分通过验收。
    衡阳市水利局张新元  刘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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