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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陕蒙监督局组织对陕西省府谷电厂一期(2×600MW)工程开展水土保持“回头看”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黄委及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统一部署,2013年5月27日,晋陕蒙监督局组织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府谷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对陕西省府谷电厂一期(2×600MW)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回头看”督查。
    陕西省府谷电厂一期(2×600MW)工程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水利部于2004年12月20日以水保函﹝2004﹞305号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2010年10月25日以办水保函﹝2010﹞797号同意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督查组认真查看了贮灰场、变电站、厂区、二期预留场地等,仔细查阅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的水土保持管理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的汇报,认为建设单位较好地履行了生产运行期水土保持义务,贮灰场运行管理较为规范,厂区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良好,但存在二期预留场地、临时储煤场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贮灰场运行管理,优化堆灰工艺,完善局部水土保持措施,巩固前期成果,同时做好二期工程上马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生产运行期水土保持工作,不折不扣做好即将上马的二期工程各项水土保持工作,打造优质工程、示范工程。
    通讯员 陈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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