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四川宣汉:严把“七关”实施农发水保工程效果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宣汉县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县之一,自2003年实施农发水保项目以来,在水保工程建设中一贯坚持严把“七道”关口,期期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先后通过国家、省、市等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获领导好评、群众赞誉、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严把规划设计关。规划布局时,水保工程技术人员在充分了解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经济现状、产业现状及发展方向等情况的同时,充分尊重民意,老百姓最迫切需要搞什么工程、栽植什么经济果木林、搞哪些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能让群众得到实惠。最后再逐村逐社调查,实地踏勘,详细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注重“六个结合”,即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退耕还林还草还果工程、与文明新村建设、与建设高产优质高效农田、与庭院生态工程和生态农业观光工程相结合。
    二是严把施工队伍准入关。凡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的施工队伍必须有水利或水保建设资质,有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有技术力量,有资金实力,有工程建设业绩。并建立施工队伍不良记录档案,坚决杜绝管理水平差的施工队伍参与水保工程建设。
    三是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对工程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项目村委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水保局、农发办与派驻各流域各工程点的工程技术人员,签订技术负责责任制,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标准、定奖惩,将施工技术人员的一部分工资、差旅费进行浮动,将工程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把工作成绩的好坏作为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晋级的主要依据,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工程质量优劣兑现奖惩。各专业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规格标准》、《工程验收决算价格标准》,按照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建设范围施工,不能擅自扩大工程量,形成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硬出头的格局,使工程验收时有依据、有标准,杜绝了豆腐渣工程、人情关系网、验收结算讨价还价、临时定价等不规范现象,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四是严把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关。水保、农发职能部门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经常性指导监督,施工中跟班作业,竣工后联合验收;主动邀请项目区群众代表参与工程规划、施工、验收、决算的全过程监督;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理。
    五是严把工程资金拨付关。严格实行县级财务报帐制。工程资金拨付严格按程序办理,由施工队伍写出拨款申请,驻点施工技术负责人核实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并在拨款申请书上签具意见,再由水保局、农发办派员现场检查核实,根据工程进度、质量、投资额度由农发办直接按比例分期向施工队伍拨款。蓄水池不装满水的,要维修到蓄满水才予拨款。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限期整改,直到达到验收标准方予验收,方能兑现补助经费。整个工程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挤占现象,管理规范有序,确保了工程资金、投资效果。
    六是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工程建设竣工后,由施工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然后由水保局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察、审计、农发办、水务局、监理单位、施工建设单位、项目所在乡镇、村、社参与验收,验收逐块、逐地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工程验收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提出拨款申请,经水保部门签字后,送农发部门签字后,再由农发部门拨款。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限期整改,直到达到验收标准方予验收,方能兑现补助经费。同时,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使其充分发挥效益,在农发办留有10%的质量保证金,待经过次年汛期检验后按合同协议拨付剩余资金。
    七是严把工程后期管护关。按照治理一处,成功一处,发挥效益一处的原则,宣汉县推行治理成果产权确认制和移交制。对山坪塘、蓄水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实行农户承包管理,对经果林木实行租赁、承包等形式进行管理,对水保林、封禁治理实行分区域、分户或联户落实专人管理,形成了一套治理有权、管护有责、开发有利、产权明晰的治理管护新机制,项目区治理成果能充分发挥效益。
    四川省宣汉县水土保持局 黄锋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