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磐安县多形式开展《水保法》宣传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3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纪念日。根据水利部的工作部署和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办保(2013)4号文件要求,磐安县水务局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报纸宣传。在《磐安报》上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二是广播宣传。在磐安广播电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水保法宣传,每天一次。
三是电子屏宣传。在中街大型广告电子屏上开展为期一周的《水保法》宣传。
四是张贴宣传画。印制《水保法》宣传图解200份,到全县各乡镇、村、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张贴宣传。
五是分发宣传册。印制了《水保法》宣传小册子500本,分送县委、县府、人大及政府相关部门、建设项目单位。
六是开展专项执法。对全县所有在建建设项目进行一次督查,边巡查边宣传。
磐安县水务局 张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