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管理 加快防治步伐 共建绿色珠江——珠江流域水土保持和石漠化治理工作成效综述

      珠江上游地区多山地,水土流失、石漠化严重,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低,严重制约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开展大规模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1979年珠江委成立以来,切实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不断提高流域水土保持管理水平,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全面加强
      宏观管理,规划先行。珠江委积极推进流域水土保持工作顶层设计,先后组织编制了《珠江流域水土保持规划报告(1991-2000年)》《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规划》《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等一系列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工作指导,规范流域水土保持工作。
      2011~2015年,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珠江委编制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区划珠江委任务区三级区划》等专题报告,整编了珠江流域及珠江流域片的水土保持规划相关成果,为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打好了基础。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多年来,珠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石漠化治理工作基本形成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科学规划、综合治理,人工治理与生态自然修复相结合,以抢救土地资源为目标,以坡耕地整治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项目区群众的吃粮、燃料和增收问题,控制水土流失,防治石漠化,巩固退耕成果,为促进群众脱贫致富、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坚持试点先行,为大规模水土流失治理创造条件。自1980年以来,先后在流域内水土流失的不同类型区布设了26条试点小流域,探索不同类型区水土流失的治理途径和开发模式。经过多年努力,总结了一套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重点区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和管理体系,为流域面上水土流失全面治理提供了经验、方法和科学依据。 
      ——坚持重点突破,南北盘江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珠江上游南北盘江地区是珠江流域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南北盘江地区实施了三次较为集中的规模性治理。
      第一次是1992年至1996年。1992年,珠江上游南北盘江地区被列为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开展治理。一期工程于1992年开工,1996年竣工,涉及云南、贵州两省7个县(市、特区)的26条小流域,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8km2,完成投资6066.59万元。
      第二次是2003年至2005年。2003年,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简称珠治试点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敢创新、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的总要求,全面完成了试点工程任务。至2005年,共开展了云南、贵州、广西三省(自治区)17个县(市)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19km2,完成投资16311.5万元。
      第三次是2006年以后。珠治试点工程结束后,2006年,珠治工程顺利立项开展,标志着珠江上游南北盘江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工程治理范围已由试点工程时的17个县(市)扩大为28个县(市、区)。2008年起,珠治工程由原来使用国债的项目转为水利部统一安排的基建项目。珠治试点工程和珠治工程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推动了西南地区石漠化的综合治理工作。2008年,西南地区石漠化现象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涉及云南、贵州、广西、湖南、湖北、广东、四川、重庆8省(自治区、市)100个试点县(市)的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全面启动。2011年,试点工程结束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开始实施,项目县(市)增加至300个。
      ——全面加强督查,确保重点工程发挥效益。随着国家水土保持投资管理模式的转变,近年来珠江委将工作重点逐步转向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根据水利部要求,珠江委每年深入开展工程项目的督导核查。2009-2015年,珠江委每年组织核查组对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贵州、广西、广东三省(自治区)部分项目县(市、区)的水利水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国家核查;根据水利部的有关要求,从2014年开始,每年组成多个督查组对云南、贵州、广东、广西、海南五省(自治区)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同时,根据流域内各省(自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珠江委派出工作组对有关省(自治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全力推进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预防监督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珠江流域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是我国生产建设活动较为活跃的区域之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预防人为水土流失面临的压力和挑战越来越大,保护和监督的任务更加艰巨。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珠江流域内国家审批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近500个。众所周知,生产建设项目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当地的地表水系、水土资源和生态景观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进而影响了区域生态环境。
      多年来,珠江委深入推进《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全面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为有效防控人为新增水土流失的产生,珠江委和流域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推进《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涉及水利、水电、公路、铁路、电力、通讯、矿产等多个行业,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针对新开工的生产建设项目,通过全面现场监督检查,向建设单位及时宣传水土保持工作有关要求,提高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针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保人员“一而再”地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已完工但未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项目,则督促建设单位开展验收工作,通过验收促进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权威。
      同时,从2015年开始对流域内未开展现场检查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采取发文检查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限期开展自查自纠并报送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总结和监测工作总结。这一工作得到了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各建设单位基本按要求完成材料报送工作。近五年来,珠江委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多种形式,实现了部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方式。为了提高监管效果,珠江委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一方面采用卫星遥感技术手段,对部分建设项目的扰动范围、流失现状、防治措施分布等进行分析、评判,利用量化并准确标识,大大强化监督检查效果。2015年,珠江委自主研发了“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包括移动智能终端系统和服务端系统),实现扰动面积、水保措施等监管信息的客观定量采集、快速输出及海量空间数据管理与合理性在线分析。近两年,监管系统支撑了全国38个示范县的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目前也应用于珠江流域30个部管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性监测以及广东、陕西等区域监管工作中,推进了全国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提高了水土保持监管的信息化程度和水平。另一方面,强化跟踪督办,通过监测单位报送的监测季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等多种途径,掌握流域生产建设项目建设状态和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督查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实现新突破
      20世纪80年代初,为了解珠江流域水土流失状况,珠江委对广西的岑溪、广东的德庆、南雄进行了水土流失情况的重点调查。1984年底开始,利用遥感技术对珠江流域进行了全面的水土流失现状调查和水土流失图的编制,全面摸清了流域水土流失的分布、面积及流失强度。1999-2001年,流域各省(自治区)按照水利部的统一要求,开展了第二、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工作,取得了最新的水土流失普查成果。
      近年来,珠江委逐步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建设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利用遥感技术对流域进行全面的水土流失现状调查,开展水土流失图编制,摸清了水土流失的分布、面积及流失强度,掌握了大量的基础资料。
      从2013年起,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采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遥感技术,在珠江南北盘江治理区、红河上中游治理区、东江上游预防保护区及西南岩溶区,常年开展6条典型小流域和14个典型监测点的监测工作,为深入研究分析水土流失规律、为流域水土保持科学决策和实践提供技支撑,为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速度”。
      近两年,珠江委应用“天地一体化”技术,在全国率先开展部管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工作,探索出了“高频次遥感—无人机详查—现场定量取证”的监管技术体系,实现了项目施工过程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全过程监管,有效支撑了珠江委部管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提升了检查深度和工作效率。
      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珠江委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利用展览、宣传屏、期刊专栏、网站专题、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制宣传。以珠治试点工程的实施为契机,拍摄的以反映云南、贵州、广西三省(自治区)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和土地石漠化问题的系列新闻片《抢救石缝中的家园》《疯狂的石头》等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2015年积极配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制作的《我们的珠江》十集系列电台节目,协调安排记者深入贵州、云南等地采访石漠化治理等工作,制作了《山水为家 珠江屏障》水土保持专题,大力宣传水土保持工作为我国生态建设特别是华南地区的生态保护发挥的重要作用。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起点上,珠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尊重自然,注重预防,强化治理,打造绿水青山,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为总体目标,按照“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总要求,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和信息化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行动,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通过书面检查、遥感检查、“互联网+”和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情况跟踪检查全覆盖,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
      二是着力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在流域上中游水土流失、石漠化严重的地区,要结合扶贫攻坚,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加快滇桂黔岩溶石漠化片区水土流失、石漠化治理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治理路线,优化措施布局与配置。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县要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论证和审查把关,确保工程建设内容符合当地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完工项目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充分发挥效益。
      三是全力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扎实做好国家级重点防治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调整监测站点布设。按照《国家水土保持监管规划(2018-2020年)》,加大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手段在水土保持监督、治理和监测等工作中的应用,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是继续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培训。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做好年度宣传策划,讲好水保故事,发出水保声音。继续加大对水土保持先进典型和水保成效的宣传,通过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示范工程,充分反映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脱贫致富、推动绿色发展的显著成效和重要作用,营造良好水土保持舆论氛围。
      进入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力做好珠江流域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推进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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