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黄河水保委员会主任委员陕西省省长陈德铭作工作报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9-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加快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
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在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的报告
(2005年9月13日)
 
 
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
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 陈德铭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治理水土流失,构建和谐社会。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1999年以来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经验,研究确定“十一五”期间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讨论通过呈报国务院的《关于加快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的建议报告》。现在,我代表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做工作报告,请大家讨论并提出意见。
  一、近年来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999年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对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黄土高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工程、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砒砂岩地区沙棘生态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等一大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其投资力度之大、覆盖范围之广、效果之显著,都是前所未有的。六年来,中央安排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专项资金14.4亿元,利用外资11.82 亿元,中央投资标准从“九五”期间的每平公里1.5-3万元提高到4-6万元。黄土高原地区六年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8万平方公里,建设基本农田1861.7万亩,建成淤地坝16592座,其中大中型淤地坝4800座,营造水土保持林草9399.8万亩。
  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自2000年启动实施以来,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86平方公里,已成为影响广泛、效益显著、示范作用强的生态环境建设标志性工程,涌现出了青海互助和大通、甘肃天水、宁夏彭阳和盐池、内蒙古准格尔旗、山西吉县和平鲁、河南偃师、陕西吴旗和志丹等一批规模大、标准高、质量好、建管机构健全的水土保持示范区样板。
  淤地坝建设自2003年作为水利部“三大亮点”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有关部门通过狠抓前期工作,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监理制、招投标制“三项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大胆探索淤地坝运行管理新机制,使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黄土高原地区开展了83条小流域坝系的建设,新建各类淤地坝1849座。
  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是我国首次利用外资开展的大型水土保持项目,截至目前共引进世行贷款3亿美元,展开了两期项目建设,累计治理水土流失9200平方公里,被世界银行誉为世行农业项目的“旗帜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开辟了我国水土保持利用外资的先河,其科学严密的管理模式和工作体系,为我国利用外资治理水土流失积累了宝贵经验。
  生态修复项目从2001年启动,目前已在黄河上中游7省(区)的54个地市、294个县(市、旗)实施封禁保护面积近30万平方公里,取得了初步成效。陕西、青海、宁夏3省(区)政府发布了实施封山禁牧的决定,山西、内蒙古、甘肃、河南4省(区)的36个地市、168个县(市、旗)出台了封山禁牧政策。青海省在黄河源区12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实施了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在积极探索快速恢复植被有效途径方面,各省(区)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以《水土保持法》为准绳,进一步加大了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开发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六年来,黄河上中游七省(区)共查处各类水保违法案件7200多起,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900多个,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近1.5亿元,促使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保治理资金达10.6亿元。启动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建成流域监测中心站、7个省(区)监测总站和39个地区监测分站,开展了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项目区的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水土流失监测公告,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实施以来,黄河上中游七省(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7641.4万亩,国家共投入216亿元。退耕还林使黄土高原地区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工程区林草覆盖率平均增加2个百分点。先期开展退耕还林的地区,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明显减轻。退耕还林工程已使黄河上中游七省区1400多万农户670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每年人均获得生活费补助40元、粮食补助494斤,被广大群众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综上所述,六年来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进展,是历史上发展较快、效益较好的时期。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经过多年实践,总结探索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挥政府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富民工程、基础工程来抓,许多地方结合实际提出“水保立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思路,主要领导带头抓水保工程,领导班子一届接着一届干,广泛组织发动群众投身水保生态建设。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每年都召开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陕西、青海省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各级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为水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宁夏自治区积极推广彭阳县“水保立县,县委决策,政府导演,水保搭台,部门唱戏”的经验,使全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蓬勃开展。多数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县都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和建设单位搞好工程实施,组织发动项目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保证了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是及时调整思路,提高治理成效。近年来,各省(区)从各自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实现了由单纯依靠人工治理到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转变,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贯彻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要求,实现了由分散治理向集中规模治理,由一般治理向突出重点、强化示范的转变;按照小流域进行坝系建设的方略,确立以多沙粗沙区为重点,骨干坝与中小型淤地坝配套的举措,促进了淤地坝建设的健康发展;针对黄河粗泥沙的危害,把粗泥沙作为治理黄河泥沙的突破口和核心目标,并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作为控制黄河泥沙的第一道防线,集中资金,强化治理,提高了治理精度,加快了治理步伐,产生了巨大效应。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建设程序。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前期工作、规范建设程序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编制完成了“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等一批综合及专项规划,为大规模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建立了项目前期立项审批制度,改变了过去工程建设的随意性,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三项制度”和工程建后产权确认等制度,初步建立了适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符合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各级水利水土保持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资金使用报账制,并把工程监理与报账制度结合起来,确保了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制订出台了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前期工作规定等一批技术标准,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是强化机制创新,增强水保工作活力。近年来,各省(区)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快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机制的创新。如山西临汾市通过建立“护坝田”制度,解决了淤地坝管理维修资金来源问题,使淤地坝建设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甘肃天水藉河示范区,采取先由国家投资为主治理,后由政府招商引资,进行综合开发,其回收资金继续投入示范区建设,创新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模式。内蒙古自治区推行定流域、定责任、定标准、定工期,根据工作业绩实行奖惩的“四定一奖惩”承包责任制,调动了承包人员的积极性。陕西省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和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青海、山西、内蒙古、甘肃、宁夏等省(区),大力支持社会各方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等形式参与水土保持经营权的流转,促进了水土保持成果效益的发挥。河南省洛阳市积极推行群众投工承诺制和一事一议制度,有效解决了治理投工问题。
在充分肯定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形势依然严峻,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国家投入不足,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导致治理标准低,进度慢;管理工作薄弱,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尚未很好解决;部分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意识薄弱,重开发轻保护,边治理边破坏的倾向仍然较为突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予以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加快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
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把实现生态环境改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这为我们加快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把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这一事关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千秋大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黄土高原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和由此引发的各种生态危机,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了严重障碍。一是水土流失危害巨大,治理任务异常艰巨。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面积之大、范围之广、强度之剧烈,居全国首位。虽经多年治理,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该区长度大于0.5公里的沟道有27万多条,每年输入黄河的泥沙达16亿吨;目前仍有6700多万亩坡耕地,其中25度以上的达690万亩,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发源地。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土地生产能力降低,而且大大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黄河安澜构成严重威胁。二是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呈衰减趋势。黄土高原地区降水量少,蒸发量大,资源性缺水严重,加之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土地生产能力大幅衰减。该区土地面积占全国的1/3,但水资源总量仅为全国的2%,流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已达70%以上,远远超过国际上公认的40%的警戒线,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旱灾、河道断流等频发。同时,造成黄河水沙关系严重失调,对黄河干流、主要支流大中型水利枢纽产生严重的淤积影响,加剧了黄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不仅直接危及黄河的健康生命,也加大了黄河治理开发的成本。三是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由于自然条件恶劣和严重的水土流失,目前黄土高原地区森林面积仅为200万公顷,覆盖率不足5%,远远低于全国12.98%的平均水平,草场退化面积已达总面积的75%以上,且质量和功能日趋下降。四是开发与保护的矛盾突出。黄土高原地区自然资源十分丰富而环境极为脆弱,由此引发的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趋尖锐。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目前该区能源、化工、基础设施等项目开发建设的规模和强度日趋加大,开发建设中忽视环境保护,边治理边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进一步加大了生态环境的压力。所有这些问题,其根源都在于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快该区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任务。
  加快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黄河防洪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黄土高原地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该地区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对于西部大开发乃至全国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影响。实践证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是改善黄土高原地区农业生产、群众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的基础性工程,是减少入黄泥沙、确保黄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措施,是山区群众的生命线和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加快该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对于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对于区域乃至全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十一五”工作思路与奋斗目标
  按照《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十一五”期间,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方针,进行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和保护,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大淤地坝建设和生态修复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维护,为区域经济发展、黄河治理开发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践,必须树立和落实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统筹协调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生态修复与人工治理的关系,不仅要积极开展人工治理,更要注重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生态,搞好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封山育林等工作;二是处理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群众生活的关系,将水土保持措施与当地群众脱贫致富有机结合,在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同时,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三是处理好治理与管护的关系,将水土流失防御、治理与管护有机结合,切实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在巩固原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治理步伐;四是处理好发展区域经济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关系,在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加快区域发展经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五是处理好思想教育与监督执法的关系,将宣传教育与监督执法有机结合,在大力进行培训教育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执法,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意识,争取全社会的广泛理解、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切实减少人类不合理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十一五”期间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奋斗目标是:
  ——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得到初步遏制,流域内生态良好区面积得到巩固和扩大,重点监督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黄河源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完成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5万平方公里,综合治理小流域1000条,实现1200万亩坡耕地退耕及封育保护2000万亩,建成一大批小流域淤地坝坝系,有效减少入黄泥沙。
  ——新开工一批水土保持示范区和重点治理区项目,实施黄河中游粗泥沙集中来源区专项治理工程、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三期项目和黄河源区二期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程等项目。
  (三)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和目标,今明两年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加大预防保护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工作。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保护工作范围大、涉及面广,任务异常繁重艰巨。面对新的开发建设高潮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预防监督放在水土保持工作头等重要的位置,依法全面加强监管,保护生态环境,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技术支持三大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深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开发建设项目督察和执法检查力度,深入落实“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率。继续强化对重点防治区的监督管理,加强晋陕蒙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辅相成。加强黄河源区和子午岭、六盘山林区的预防保护,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继续抓好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有效遏制城市化进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
  第二,强力推进淤地坝工程建设,加快多沙粗沙区治理。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今明两年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确保取得更大成效。要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建设管理,创新运行管护机制,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继续加强示范工程建设,做好技术培训等工作,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使淤地坝真正成为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亮点工程”。要切实加快多沙粗沙区的治理步伐。多沙粗沙区不仅是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生态环境最为恶劣的地区,也是对黄河危害最大的区域,特别是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危害更大,历来是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各有关省(区)要把该区的治理列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集中投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速治理进度。目前,流域机构正在加紧编制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的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争取国家加大对该区治理的支持力度。
  第三,继续搞好重点工程,推进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继续按照集中、规模、示范的思路,着力抓好“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要突出抓好重点支流治理、示范区和示范坝系建设、高科技示范园、世行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大力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资金使用报账制和工程建设公示制,落实配套资金承诺制和建后管护责任制,规范建设管理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建设一批精品示范工程,带动不同类型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同时,加快生态修复试点成果的推广,促进大面积植被的快速恢复。抓好水土保持国债等项目,整体推进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确保全流域治理任务顺利完成。
  第四,大力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五年来,已成为西部地区改善生态环境规模最大、受益人口最多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今明两年要继续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的支持,推进重点省(区)、重点区域的退耕还林工程深入实施。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精神,坚持大搞基本农田建设不动摇,加强水平梯田、条田、沟坝地等基本农田建设,解决好退耕区人口吃饭问题,保证粮食安全,为退耕还林创造扎实的基础和条件。要全面加强封禁管护工作,加大管护措施、管护制度的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林草覆盖率,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第五,加强科研工作,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各地要继续增加水土保持科技投入,加强水土保持科研机构、队伍、人才、设备建设,建立协作研究平台,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近期,要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治理方向及措施布局、淤地坝建设关键技术、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比例及布局、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等一批水土保持重大课题的研究,力争尽快取得突破。加快水土保持示范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加大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RS(卫星遥感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等高新技术,加快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步伐,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项目的动态监测,为水土保持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水土保持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入力度,促进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十一五”期间,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我们务必抓住机遇,扎实工作,才能顺利实现“十一五”奋斗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重视和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要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落实各级领导任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大监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机制,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凝聚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流域机构、各级水土保持领导机构和水土保持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协调、指导、组织作用,加强规划的审查审批,严格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搞好技术服务,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序实施、协调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各级政府和水土保持业务部门,要加大水土保持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坚持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意识。进一步强化开发建设单位、重点开发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提高开发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基础。
  (三)加强政策研究,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各省(区)要在继承和完善现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政策、法规、制度、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政策研究。当前,要重点加强保护区和受益区的水土保持补偿政策,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政策,公路、铁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生态恢复政策以及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巩固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四)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水土保持工作投入力度
  投资不足是目前影响和制约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最主要因素。各省(区)要继续采取措施,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要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资金列入各级政府预算计划,千方百计保证一定比例的财力用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要建立部门投入协调机制,对各部门的生态建设资金按照“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实现资金的集合效应。要继续探索和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采取减免税金、受益承诺等激励措施,吸引企业、社团、群众个人投资,引进和扩大利用外资,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投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积极争取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争取国家对重点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扶持政策,为当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筹措更多的资金。
  (五)强化规范管理,加强机构能力建设
  要继续强化水土保持的归口管理,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有机结合、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建设成效。继续加强水土保持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加大检查落实力度;建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设计、施工等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能力。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公告、信息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管理决策的现代化水平。
  各省(区)要把水土保持机构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本省(区)各级水土保持机构,努力帮助解决水保机构在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水土保持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人员素质。要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深入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和《行政许可法》,增强法制观念,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水土保持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重而道远,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加快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为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黄河治理开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