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水务局部署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3-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做好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的宣传活动,广东省梅州市水务局及时转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宣传活动的有关文件,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的各项工作。
主要做法: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三区三城”、精致高效农业、宜居城乡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水土保持的新论述、新要求,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和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结合当前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利用3月份《水土保持法》宣传月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创新宣传形式,围绕生态文明主题,突出宣传水土保持是推进宜居城乡、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从源头上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同时,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督查促使各项水土保持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水土保持法》案件,特别是对造成严重危害、影响面广、群众意见大的人为水土流失违法案件,集中力量进行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曝光,树立水土保持执法权威和影响力。
广东省水利厅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