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安排部署新《水土保持法》宣传纪念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2-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纪念日。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辽宁省水利厅近日印发通知,对组织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宣传纪念活动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新《水土保持法》三周年宣传纪念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障经费;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增强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水土保持宣传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全省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新型宣传媒体的作用,提升宣传效果。要主动邀请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和实地检查,协助配合人大、政府组织召开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座谈会、研讨会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批水土保持纪念宣传文章,在当地主要媒体刊登。建立中小学水土保持社会实践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参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教育实践基地等课外科普活动和征文、绘画活动。继续积极推进水土保持进中小学课堂活动。坚持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通过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征文、街头咨询、公益广告、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辽宁省水土保持局 王政 孔令羽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新《水土保持法》三周年宣传纪念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障经费;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增强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水土保持宣传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全省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新型宣传媒体的作用,提升宣传效果。要主动邀请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和实地检查,协助配合人大、政府组织召开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座谈会、研讨会等,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批水土保持纪念宣传文章,在当地主要媒体刊登。建立中小学水土保持社会实践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参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教育实践基地等课外科普活动和征文、绘画活动。继续积极推进水土保持进中小学课堂活动。坚持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项目,通过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征文、街头咨询、公益广告、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辽宁省水土保持局 王政 孔令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