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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完成川渝鄂湘赣201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6-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和水土保持司印发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要点》要求,2015年5月,长江委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对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5省(市)201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抽查工程建设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省级、县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关于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省级、县级工程建设的档案资料,实地核查了抽查县水土保持工程各项措施实施情况,对照省级工作督查综合评分表和督查县项目抽查评分表的内容及评价标准逐项进行了评分,与省、市、县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抽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了督查工作主要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及建议。
    长江委为本次督查制定了督查方案,随机抽查了中央预算内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4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18个重点县(市、区)。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生态建设处 万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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