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2022年12月,经水利部人事司同意,中心主要职责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 负责拟订全国及重点区域沙棘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区域沙棘生态减沙工程;负责沙棘资源普查、良种选育、种苗扩繁及示范推广基地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沙棘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工作。

  2. 承担水土保持植物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标准规范的研究、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植物资源调查、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高效水土保持植物示范建设;承担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3. 承担或参与全国及重点区域水土保持有关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4. 按程序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参与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核查、实施效果评估有关工作;参与对地方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部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和区域评估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5. 负责国际沙棘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6. 承办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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