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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修订出台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5-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夯实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根据水利部对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最新要求,江西省人民政府组织对《江西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赣府厅发〔2018〕47号)进行了修订。2022年4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赣府厅发〔2022〕13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为推动江西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及助力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优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

原办法施行以来,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水利部等七部委对省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标也作出了较大调整。本次修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结合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实际,对原考核指标进行了优化,进一步聚焦考核重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监管、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等方面,考核指标由原来的11个缩减到9个。根据水土保持率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并列入对省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情况,《考核办法》以水土保持率为统领,将水土保持率列为第一项考核指标,强化目标导向。《考核办法》明确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水利、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降低水土流失面积与强度,稳步提升水土保持率。

《考核办法》明确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由省水利厅向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并交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对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转变考核方式,建立考核新常态

基于近几年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考核技术手段得到显著提升,目前已具备对市、县两级水土保持工作日常监管的条件和能力,对市、县两级水土保持日常工作的考核已无技术障碍。《考核办法》首次明确将通过水土保持相关业务系统日常检查、履职督查、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各设区市、县(市、区)水土保持日常工作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定期通报,年终综合日常考察情况对各设区市、县(市、区)提出年度考核评分和考核等级意见,实现了由省考核市、市考核县(市、区)的分级考核向省直接考核设区市、县(市、区)的重大转变,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责任体系。

三、创新考核手段,切实为基层减负

《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考评内容、考核指标、工作要求、评分标准和资料上报要求及复核方法。省级将通过水利部和江西省水土保持相关业务系统中各地平时录入的数据资料,全面掌握各设区市、县(市、区)水土保持日常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系统录入情况的日常检查和数据资料分析,发现并定期通报各地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现场督查和督办。年终省级不再到各地现场考核,不需要市县(区)提交考核资料,以日常考核为依据确定年度考核成绩,做到无事不扰,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实现了由年终集中考核向日常考核的转变。

四、强化技术支撑,夯实工作基础

基于全国水土保持相关信息系统,2021年江西省组织开发了 “江西省水土保持综合管理平台”作为考核的重要技术支撑平台,通过不断优化、升级平台功能模块,逐步实现了考核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为做好《考核办法》的宣贯工作,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料录入工作,4月下旬,省水利厅印发了做好水土保持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对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等主责主业工作流程化,每个环节要做什么事、需录入哪些数据资料、录入哪个系统、谁来录、何时录等问题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在此基础上,4月25日,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信息系统数据录入视频培训,省、市、县各级约500人参加了培训,廖瑞钊副厅长做了开班讲话并全程参与培训,为各地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数据录入要求、提升工作能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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