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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督导山西省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5-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19日至21日,水利部派出督导组,由水保司一级巡视员张新玉带队,黄委水保局派员参加,对山西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参照“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对尚未完成违法违规行为整改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同时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督导。共抽查违法违规项目16个,范围涉及临汾市古县,运城市盐湖区、万荣县、临猗县等2市4县区。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每个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询问了解建设单位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同时询问了解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的限期整改要求以及采取的整治措施情况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推进措施、处理意见或指导性意见。

  张新玉强调,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要以推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落实为核心,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现场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问题或隐患的生产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依规查处,防治措施不落实绝不放过。二要坚持分类施策。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历史遗留问题,要分类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推进问题整改。必要时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由政府协调解决,坚决消除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问题和隐患。三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违法违规项目整改。既要严格监管,又要做好服务,积极协助建设单位整改问题。对拒不整改的,要敢于较真碰硬,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需要上级协助的要及时报告。要上下协同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并取得实效。有关生产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控人为水土流失。

  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表示,水利部这次督导非常及时,督导意见明确,切实起到了解惑答疑、推动工作的作用,山西各地将据此抓好落实,强力推动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黄委水保局 田金梅 供稿  王敏 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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