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青海省召开2021年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4月20日,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组织召开2021年度全省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会,省水利厅农水处,西宁、海东2市及辖区内7个相关县(区)水利(水务)局水保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共安排部署了以下工作,一是安排全省中型以上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解读《关于开展青海省中型以上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及工作方案,对各县(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二是安排2021年度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要求各相关县(区)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省淤地坝防汛度汛和安全运用工作的通知》(青水农函〔2021〕125号)相关要求,结合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汛前自查,抓紧开展损毁工程的维修养护,确保无问题隐患迎接汛期,并于5月15日前公示、上报“三个责任人”;三是安排2021年度淤地坝工程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各相关县(区)推进2020年度未完工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结转续建开复工,加快淤地坝新建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配合完成审查、审批工作,尽快进入建设程序,确保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四是配合黄委做好病险淤地坝二期核实工作,要求相关县(区)积极配合核实工作组,提供认定材料,完成现场核实。

  会议指出,淤地坝工程是水利水保重要工程,关系着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关乎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市及县(区)水利水保部门要充分认识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责任,强化思想认识,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扎实推进淤地坝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中型以上淤地坝安全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18”讲话精神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市及县(区)水利水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严把质量关,做到数据真实、成果可靠。

  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本年度安全运用和防汛度汛工作、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工程部  谈睿清  供稿)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