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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开展长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集中督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3-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21年3月17日,长江委在武汉市召开长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集中督办会,督促有关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主体责任,及时、规范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会议通报了长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培训,明确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会议指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作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项目投产使用的必要条件。近年来,长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部分生产建设单位对自主验收重视不够,验收不及时、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会议强调,建设单位要重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切实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法定义务,严格按照本次会议督办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验收进程,确保按期完成验收工作。会后,长江委将以“一项目一单”方式向相关各建设单位下发督办意见,对逾期不落实整改的建设单位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及委属相关单位在武汉参加会议,长江流域所涉28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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