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督导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0-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下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近日,海委在天津开展集中办公,听取流域内各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就水利部下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汇报,重点对流域内水利部下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组织、施工验收督促、违法违规处罚等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发现,流域内大部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能按照水利部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下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做好下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验收和方案变更审批等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同时,督导中发现个别省份存在下放项目现场督查覆盖面小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海委向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各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将水利部下放项目纳入本省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项目清单,全面组织开展督查,及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下一步,海委将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部分重点水利部下放项目开展联合督查,指导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提升其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开展。
(海委水土保持处 尚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