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组织开展重庆市、四川省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长江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水土〔2016〕107号)要求,2016年5月23—31日,长江水利委员会联合重庆市水利局、四川省水利厅组成2个检查组,分别对重庆市境内的改建铁路重庆至怀化线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改建铁路重庆至万州客运专线、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四川省境内的四川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四川江铜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牦牛坪稀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项目采选工程、金沙江金沙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共计9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采取查看现场、问询情况、查阅档案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9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表明,部分建设项目仍存在着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跟进不及时、水土保持措施滞后、施工弃渣堆放不规范、监测监理工作不到位、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问题。检查组针对每个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下一步,长江水利委员会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认真整改落实。
项目建设所涉及市、县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了检查,介绍了工程建设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监督处 周鸿基供稿
检查组采取查看现场、问询情况、查阅档案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9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表明,部分建设项目仍存在着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跟进不及时、水土保持措施滞后、施工弃渣堆放不规范、监测监理工作不到位、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问题。检查组针对每个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下一步,长江水利委员会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认真整改落实。
项目建设所涉及市、县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了检查,介绍了工程建设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监督处 周鸿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