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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委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6年第一次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6〕417号)要求,松辽委组成以主管主任为组长的督查组,自2016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顺利完成对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6年第一次督查工作。
    本次主要是督查2016年中央投资安排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复核2015年各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了解2015年及以前各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工作分为省级和县级,省级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县级督查采取了随机抽取的方式,共对12个项目县的2016年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进行了抽查,重点对工程前期工作审批、投资计划安排、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督查。督查组与各省区水利厅以及有关项目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交流意见。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对项目实施较为重视,采取有力措施。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存在问题基本上都得到了认真整改落实。2016年前期工程进展顺利,基本都进入了招投标或施工阶段。其中,吉林省2016年工程超前谋划,精心部署,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整体进度达到70%,抽查的柳河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已全部完工。
    松辽委  尚建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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