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片)各省(区)专项行动工作最新进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河流域(片)各省(区)认真贯彻水利部精神,按照专项行动总体安排和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调行动,圆满完成了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各项任务。目前,第二阶段调查、排查、登记和上报工作全面展开。
青海省成立了6个督察组,深入全省6州1地1市及其所属各县,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截至目前,已对海西州、黄南州、海北州境内的公路、铁路、水电站、各类矿产、输变电等90余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其他州、县的排查工作正在井然有序的进行。
甘肃省为实施好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12月3日,甘肃省水土保持局在兰州举办了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班的有各市(州)、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从事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业务骨干120余人。截止目前,兰州、临夏、天水、武威、张掖和定西六个地(州、市)已召开了启动会议,其它地区专项行动工作也按计划顺利开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市专项行动启动和培训阶段工作全面完成。灵武市和吴忠市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摸底调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已全面展开。灵武市水务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10家建设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反馈。吴忠市水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部分县(市、区)存在领导重视不够、宣传不力、进度缓慢、“六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加快专项行动工作进度的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部成立,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进展顺利,各旗(县、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主要分管领导带队组成调查组,分组深入建设单位和开发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摸排、调查工作,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指导意见。
陕西省共派出五个督察组,每组由一名厅局级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深入到全省11个市区及其所属各县,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帮助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察工作预计于12月中旬结束。
河南省全省十三个省辖市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全部成立。目前,三门峡、平顶山、南阳、信阳、许昌、驻马店、安阳先后召开了专项行动启动会议,做到了组织领导、工作部署、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四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了全疆水行政执法培训班暨新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全疆14个地(州、市)水利(务)局、各县(市)水利(务)局的领导和水行政执法人员共168人参加了培训。目前,伊犁州、昌吉州、克拉玛依、塔城地区、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执法人员对区域内的重点的开发建设项目展开了摸底调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于11月12日~21日,组织新疆兵团8个师水保执法人员分赴四川、江西、湖北三省,参观考察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学习交流了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