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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保生态修复试点二期工程通过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竣工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30日至11月2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对我省黄河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二期工程乡宁县、岢岚县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山西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建设中心、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及专家技术人员参加了验收工作。
    自实施生态修复试点二期工程以来,乡宁县共完成封禁面积33km2,工程围栏3.0km,人工造林103hm2,标志碑1座,标志牌30块,植被监测样地6处,雨量观测点2个,坡面径流观测小区9个,管理用房4间;岢岚县共完成封禁面积26.6km2,工程围栏2.4km,乔木林212hm2,气象观测站4处,植被监测样地4处,坡面径流观测小区3个,大型标志碑2座,标志牌265块;两县均出台了有利于封育保护的政策办法,建立了专门的队伍加强管护,对当地群众进行了有效的宣传等,并选择了典型农户进行了社会综合效益调查,项目实施效果良好。
    验收组在实地考察了项目工程实施情况及其效果、审阅了工程竣工总结、监测与效益分析、监理等报告,并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后认为,两县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程建设任务,投资使用合理,配套措施得力,后续管理落实,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组组长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梁其春科长在验收中指出,山西生态修复二期试点开展时间虽短,但效果明显、经验丰富,尤其是乡宁县根据生态修复监测需要自筹资金80万建立监测点是此次验收的一个亮点。他同时要求两县要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管护工作,确保生态修复成果长久地保存下去。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任李志坚表示,我省将进一步做好生态修复试点工作,并以试点示范带动全省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我省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从2001年开始,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黄河上中游地区启动实施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我省右玉县、中阳县被确定为首批试点,经过几年的成功实施于2005年顺利通过验收,其中中阳县作为第三期试点县于2006年起继续实施。此次验收的乡宁、岢岚两县为二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此外,我省大同县、偏关县、宁武县、平定县四个县亦被列入了水利部生态修复二期试点,将于2008年结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成功实施对全省生态修复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很多县都开始转变传统观念、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来快速恢复植被,如隰县、壶关两县在没有国家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生态修复工作,成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新亮点。今年,省人民政府还出台了《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这是我省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史上的一座里程碑。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也将进一步发挥其重要的、独特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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