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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协调会在武汉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 冯明汉) 近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在武汉主持召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协调会。长江委副主任熊铁出席会议,长江委副总工夏仲平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规划协调处副处长鲁胜力就规划编制工作作了讲话。
  夏仲平指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规划不仅是一个专业规划,也是《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编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落实“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按照“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的治江新思路,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统筹考虑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鲁胜力强调,规划编制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要认真落实水利部治水新思路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思路,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创新。
长江流域是我国水土流失面积最大的流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非常重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指导流域水土保持工作,2005年长江委启动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并成立了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写组。一年多来,在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规划已完成外业调查与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编分析工作。
  会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规划总承单位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关于规划基础资料汇总、分析成果的汇报,讨论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大纲,并就规划基础数据、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和规划编制相关内容达成了共识,为下一步规划的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长江流域青、臧、云、贵、川、甘、陕、鄂、渝、豫、湘、赣、徽、桂、苏、浙16个省(区、市)的水利厅(局)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负责人、规划编写组成员、特邀专家及长江委规划计划局、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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