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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呈现六大特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5年,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以有效减少入黄泥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多沙粗沙区治理和淤地坝建设为重点,通过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督、动态监测等工作的全面推进,超额完成了1.25万km2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并呈现出六大显著特点:
    一是重点突出,多沙粗沙区治理和淤地坝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以黄委考察黄土高原多沙粗沙区为契机,全力推进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治理工作,先后开展了《黄土高原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方向和措施布局》的研究,集中力量编制了“黄土高原拦截粗泥沙工程项目建议书”,完成了粗泥沙集中来源区14条小流域坝系建设可行性研究,提出了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监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强化重点区域治理,构筑拦截粗泥沙第一道防线奠定了基础。
    黄土高原淤地坝“亮点工程”得到了流域各省(区)的高度重视,通过狠抓前期工作,规范建设管理,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淤地坝防汛等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据统计,2005年,黄土高原地区建成淤地坝3840座,其中治沟骨干坝584座。黄委审查了56条小流域坝系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查批复了1731座单坝(其中骨干坝399座,中小型淤地坝1332座)的初步设计。
    二是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突出了规模示范效益
    流域综合治理以重点项目为龙头,紧紧围绕治理水土流失、促进群众脱贫致富两大目标,切实解决群众对粮食、增收的基本需要,突出农业基础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并按照大示范区的要求,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工程质量,创建精品工程,提高示范效果。以坡改梯为重点,全年建设基本农田17.29万hm2。其中陕西省延安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基本农田建设的决定》等政策措施,年内投资1.2亿元,新修基本农田15万亩,使12万人口受益,创下了近年来基本农田建设的最高水平。宁夏隆德县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梯田建设模范县”。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大力推进草畜产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以人工种草、经济林果建设等为重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年内完成人工种草24.46万hm2,营造经果林11.30万hm2。
    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藉河示范区年内通过竣工验收。作为流域性大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通过规模治理、高效开发,建成了一批质量标准优、科技含量高、三大效益显著、示范效应明显,各具特色的小流域精品示范工程,并在科技推广、组织管理、机制创新、监测体系建设等方面创出了一系列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已成为黄河流域乃至全国同类地区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建设的样板。世行二期项目实施非常成功, 2005年完成了竣工验收,得到了世行验收团“非常满意”的最高评价。
    三是及时调整思路,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全力推进
    2005年,黄河上中游各省(区)在加强人工治理的同时,注重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黄河流域编制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起草了《生态修复技术导则》。流域综合治理加大了封禁治理的份额,完成封禁治理18.00万hm2。生态修复试点工作取得初步经验,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和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生态修复试点一期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试点成效显著,示范推动作用突出。目前黄河上中游7省(区)已有54个地市、294个县(市、旗)实施封禁保护面积近30万km2。继青海、宁夏、陕西三省(区)以省级人民政府颁布封山禁牧令之后,年内又有山西省以省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自然修复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意见》。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设与管理,水保机制不断创新
    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靠项目带动,加强协调管理,2005年黄河流域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1.27万km2。
    黄河水保生态工程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淤地坝工程实行了招标投标制,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要求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
    通过投入机制创新,不断拓宽资金渠道。靠政府牵头,统一规划,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瓶颈;制定优惠政策,加快“四荒”治理开发。陕西省2005年“四荒”治理开发30.7万亩、投入治理资金达1.6亿元。山西省水利厅、财政厅专门制定了《关于发展民营水保大户的资金扶持办法》。山西柳林县推行 “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政策,从煤炭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治理水土流失,树立了以开发促治理的典范。
    加强治理成果管护工作,各地认真落实产权预先确认制度,把治理成果划拔到户经营。通过出台封山禁牧令,加大预防保护执法力度,提高林草保存率。进一步创新成果管护机制,山西省及时推广了临汾市的“护坝田”制度。宁夏自治区通过统一管理,收取水费,以坝养坝和采取租赁、承包、拍卖等形式,落实了淤地坝运行管护责任,基本建立起了“建、管、用”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
    五是督察力度不断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
    2005年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和“三同时”制度为中心,以黄委、上中游管理局会同上中游各省区,对区域内公路、铁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等五大行业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联合检查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与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申请—登记—审批—发证—检查—验收的规范化管理程序,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据统计,2005年黄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共申报1963项,审批1921项,实施1244项,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为98%,审批率为98%,实施率为65%;收缴各类规费7249万元,其中收缴水土流失防治费5000万元,补偿费2722万元,罚款27万元;查处违法案件1296件,查处率95%。
    六是以需求为牵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面展开
    200年,黄河流域及各省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通过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的初步验收,初步形成了以流域监测中心站、上中游各省区监测总站、地市监测分站组成的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初步建立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测技术导则》、《黄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导则》、《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规定》等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批坝系示范工程、综合治理项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监测工作投入实施,黄河流域及各省区相继出台了年度监测公告,黄河流域及各省区水土保持数据库初步建立。
    作者:尤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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