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深化水保产业化科学流转经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对长江流域水保产业化信丰试验基地的调查
黄宝明  曾月英  钟瑜
(江西省赣州市水土保持局,赣州  341000)
 
 
   [摘  要] 水保产业化经营管理是挑战传统农业、构建现化农业的闪光点,水保产业化经营基地出现于20世纪80、90年代,基本上通过国家投入、集体集资、单位入股的形式筹集资金,通过综合治理、立体开发,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其思路和取得的社会效益是值得肯定的,但始终摆脱不了“治理出了青山绿水,治理后却举步维艰”的老路,国家投入几十万、数百万元的治理经费,虽然取得了治山、治水、治荒的良好效益,而经济效益的制肘阻碍了产业化经营的蓬勃发展,如何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水保产业化基地能够合理流转、有效经营、长效发展?值得深层次的思索与探晰!
    [关键词] 水土保持  产业化  经营管理  科学发展观 
 
现状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产业化信丰试验基地位于素有橙乡之称的江西省信丰县嘉定镇马路坑村与大塘埠镇万星村交界处,占地面积500亩,有小(二)型水库一座,山塘8口,其余均为各类果树。试验区开发前该地属强度水土流失区,土壤为紫色页岩土,土质差,肥效低,植被少,黄土裸露,遇雨泥流夹着地表径流流入农田,造成基本农田受到破坏。
   1996年12月,水利部水保司牵头组织国内30多名专家学者在信丰召开水土保持学术研讨会,期间,设想在信丰县搞一个水保产业化基地,通过治理开发水土流失山地,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种养加、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水保产业化路子,达到治山、治水与治穷的良好效益。基地按长江委水保局40%,省水保办20%,市水保局10%,信丰县政府30%的出资比例共同入股参与,首批资金为300万元,由信丰县水保局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经营。
    1997年,试验区首期工程正式开工,坚持生态化开发,推行“山顶育林、山腰种果、坎壁种草、山下养猪、水中养鱼、山体绿化”的猪—沼—果立体开发模式,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试验区先后引进脐橙、日本早熟温柑、文旦柚、沙田柚、韩国梨、沙梨、石榴、蟠桃等近十个果树品种。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试验区由原先千疮百孔的强度水土流失地变成瓜果飘香、生态良好的综合治理果园示范基地,其良好生态环境和绿色循环经济模式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户大力发展“猪—沼—果”立体开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试验区的示范下,带动了3万多农户和十几家外商在荒山、稀土尾砂矿区等水土流失区从事脐橙的开发,综合治理水土流失249平方公里,发展以脐橙为主的经果林30万亩,全县30多万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原来的不足200元上升到目前的2300多元、贫困人口从20万减少到3000多人。
    但是,受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在其后续的规模发展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一是资金短缺是限制试验区规模发展的最大瓶颈。该试验区土地以租赁方式获得,果园按60—80斤果/亩,山塘300元/亩,水田80元/亩,每年都需上交村、组、户土地租赁费。加上管理人员的工资,园区的正常维护、管理。果树生长周期长,挂果慢,效益不明显,资金周转极为困难。特别是随着果树逐年生长、投入不断加大,资金短缺成为试验区发展的最大难题。
    二是土壤的先天特性阻碍了果园的长效发展。由于土壤条件较差,肥效低,虽然投入了大量资金改良土壤肥效,但在几年的种植试验中,除脐橙和日本早熟密桔适应土壤环境,表现良好外,其他品种表现挂果性能不良,有的果树光生长不挂果,资金回收速度慢。
    三是投资机制的限制成为果园发展的制肘。试验区完全依赖上级资金的扶持发展,2001年受各方面原因影响,各股东单位原定投入试验区的资金尚有156.5万元未能到位,果园的经营收入又不能自给,试验区“断奶”后出现生存危机。
    面对以上困境,2002年,信丰县水保局对水保产业化试验区进行转制经营,面向社会将果园分片承包出去,社会资金的注入激活了果园的潜力,缓解了单位的压力,有利于果园的规模发展。但在转制经营中也存在承包基数偏低,承包收益较差的现象,使水保产业化试验区的经济效益始终没有较好的凸现。
困惑
    发展“猪—沼—果”立体生态种养模式,既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区,又推进水保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绿色循环经济,使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是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水保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很多不容乐观的问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信丰水保产业化经营中折射出来的问题在全市较多县(市)具有强烈的代表性,水保产业化成功经营依然任重道远,具体表现为:
    2.1  社会生态效益取得的同时产业化经营的长效发展却陷入了困境。由于水保产业基地在定位上是开发式治理水土流失区,必然倾向于生态、社会效益的取得。在资金来源上完全依赖于上级资金的扶持,导致基地“断奶”后的市场竞争力相当弱,试验区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很难统一,严重制约水保产业基地的生存和发展。
    2.2  土壤的先天特性制约着水保产业化发展。水土流失区都存在土壤肥效低、土质差、植被少现象,很多果树挂果性能表现不良,或不挂果,或挂果质量差,因此,与其它土质条件较好的同类果业基地比,市场竞争力大大降低。
    2.3  管理机制的滞后使水保产业基地包袱沉重。在调研赣县国营南塘水保站时我们发现,在进行水保产业化经营初期,由于要开荒山,建水库,挖山塘,大量招兵买马,定编制增名额,机构曾一度膨涨到70多人,产业化基地建成后,只需要少量的人员经营管理,大量冗员无法安置,造成吃大锅饭现象,僧多粥少,基地经营收入不够发工资,造成基地运转困难重重。
    2.4  水保产业化基地转制过程中存在承包基数过低,集体资产变相流失的现象。由于农业项目评估的复杂性,以及现行基地的先天不足,加上地方政府的行政干扰等因素,承包基数普遍偏低,水保产业基地的投资回报普遍不理想。
出路
    水保产业化经营基地出现于20世纪80、90年代,基本上通过国家投入、集体集资、单位入股的形式筹集资金,通过综合治理、立体开发,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其思路和取得的社会效益是值得肯定的,但始终摆脱不了“治理出了青山绿水,治理后却举步维艰”的老路,国家投入几十万、数百万元的治理经费,虽然取得了治山、治水、治荒的良好效益,而经济效益的制肘阻碍了产业化经营的蓬勃发展。
如何走活水保产业化经营这步棋,使其在综合治理穷山恶水,取得生态效益的同时,又具有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能够有力发挥,达到长效规模发展的目的。通过对全市水保产业经营情况的摸底调查,综合分析,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3.1  在选择治理区时应该科学论证,有的放矢。开发式治理水土流失区除了要注重生态效益的发挥,还要考虑其经济效益的取得,在治理区开发前要因地制宜,应对其资源条件、种养习惯、土壤特性、植被情况、交通运输、投资规模进行科学论证、分析。充分考虑到果树生长周期,果品是否适应该土壤肥效,以减少果园挂果后由于土壤先天肥效差,交通运输不便等增加的投资。特别要充分考虑其后续投入、管理和产业效益问题,着力破解市场和资源的双重约束,以保证产业基地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2  选择优质苗木进行培植,尽快调整品种结构。苗木是果业发展的基础,要大力抓好苗木质量,推广品种纯正、市场前景好、适应性强的优质苗木,防止“捡到篮里都是菜”果苗良莠混乱现象。同时,调整品种结构,保证早、中、晚品种的比例协调,切实解决结构性过剩的问题,延长市场供应期,缓解集中销售带来的压力。
    3.3  创新水保产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对综合治理区水保产业化经营中出现资金“断奶”现象,应及时进行转制,合理流转经营,应转尽转,晚转不如早转,坚持自愿合作、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拍买、承包、租赁、目标管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使投资机制更加多元化,有效地引进社会资金的注入,激活产业化基地的经营潜力,减少单位的管理成本,增强其发展后劲。
    3.4  严格规范转制程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应坚持走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阳光操作”,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向社会公布招投标情况,真正引进懂技术、实力强、竞争力大的企业主、个体户来经营管理。防止转制中的行政干预,杜绝人情关、面子关、暗箱交易等现象。
    3.5  发挥水保单位职能,做好转制经营后的有效监管。转制是生态、社会效益取得以后延续水保产业化基地长效发展的有效手段,但不代表转制后水保等水管部门对产业化基地就可以撒手不管。要时做好跟踪督导,签订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约束经营者无序经营,过度开发造成新的水土流失,追求经济利益破坏生态协调等现象,同时,对承包、经营者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帮助指导。
    3.6  整合政府资源,加大对接扶持。水保部门在对治理区进行立体生态开发后,政府应拿出一定的资金比例及时跟进扶持,同时在转制经营中拿出更加统一、具体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水保产业基地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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