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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和《关于做好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验收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水利部水建管[2002]584号文)的有关要求,水利部于2005年5月24-30日在武汉市主持召开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会议。
  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是国家在1998年特大洪水后实施的长江重要堤防建设中以基础加固和防渗处理为主的长江堤防加固工程,共实施28个项目,分为213个单位工程,涉及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的长江干流堤防和湖北汉江遥堤、江西赣抚大堤,累计加固堤防和岸线长度819km。建设内容包括防渗工程、护岸及抛石护脚工程和穿堤建筑物(涵闸)除险加固工程,其中防渗工程有65个单位工程,护岸及抛石护脚有139个单位工程,涵闸加固有9个单位工程。工程于1999年开工,2003年完工,完成投资57.5亿元。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湖南岳阳干堤、下荆江河控(湖南),江西赣抚大堤,安徽安庆江堤、广济圩江堤,湖北黄冈干堤、粑铺大堤、武汉干堤加固工程及部分取土场、弃渣场、施工场地的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调查研究,在工程单项初步设计文件中补充编制了水土保持专章,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水土保持要求,在工程建设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能按水土保持的有关要求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的开挖面、取土场、弃渣场和施工场地等得到了整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上发挥了较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已得到落实,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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