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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生态优先 兼顾经济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退耕还林还草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的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200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试点的17省188个县,当年完成退耕还林还草579.1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2.5%。2001年,试点的20个省224个县,工程推进顺利。
 
    1999年先行启动的川陕甘3省钱粮已经全部兑现到户。2000年完成任务的政策兑现正在抓紧进行。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地方退耕还林的工程任务没有完成;二是部分省区盲目扩大试点范围;三是试点工作经费严重缺乏;四是国家的有关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在工程正式启动之后,我们需要重点把握和处理好如下几个关系。
 
    把握好生态目标与经济目标的关系。退耕还林还草的根本目的是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退耕还林还草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确保生态效益这一根本目标。只有保证了生态目标,退耕还林还草才是成功的。在确保生态目标的同时,也要兼顾经济效益。二者不是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所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兼顾经济的原则,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
 
    把握好退耕还林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要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移民、农村能源建设、小流域治理、第三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把握好试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的关系。退耕还林还草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很多政策措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所以,退耕还林还草必须按照既积极又稳妥的要求进行,用2—3年的时间先行试点,试点的规模不能太大,工作一定要扎实,取得经验后再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把握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不仅关系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而且关系到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患灾害的根治,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试点示范地区要切实树立起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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