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城市水保的成功之路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记大连市水土保持工作
 
本报记者 许江
 
    绿草如茵,花团锦簇,整座城市犹如一个大花园。到过大连的人,没有不赞扬的。
    然而,低山丘陵的地貌特征和冬春少雨干旱、夏季降雨集中的气候特点,使大连成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据1996年卫星遥感测定,大连有水土流失面积5722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5%,年流失土壤1200万吨。曾几何时,在大连也是每遇暴雨,泥沙横流;每遇大风,黄沙扑面。
    初春时节,乍暖还寒。当记者来到大连采访时,正值大风夹杂着沙尘在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肆虐,许多城市被沙尘暴折磨得面目全非。然而,记者在大连却无缘见到几乎年年都要面对的“黄龙”。虽然那里的风也很大,但空气依然清新,街道仍旧整洁,天空与大海也还是连成一片蔚蓝。
    大连与其他城市形成如此反差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有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在大连,你几乎见不到一块没有任何覆盖的土地,城市水土保持在大连已经生根、开花。
两场大雨成了城市水保发展的两次机遇
    1985年,是大连市被国务院确定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的第二年,大规模经济建设和招商引资的帷幕刚刚拉开。然而,8月19日~22日,一场平均降水200毫米、最大降水360毫米的大雨,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雨水夹着泥石沙土冲进街道,淤堵下水道,城市一片狼藉,不仅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而且造成经济损失11.47亿元。当大连市时任市长视察灾情时,他向随行的城建、林业、水利等部门领导提出了一个问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管?随行的人面面相觑。最后,水利部门的领导汇报说:“灾害的原因是水土流失,在农村由水利部门管,但在城市……”听着这样的回答,市长和在场的人都沉默了。然而,就在这尴尬的沉默中,痛定思痛的大连人对水土保持有了重新认识,并随后迈出了果敢而坚定的一步:让水土保持进城!从此,一个新名词在大连诞生——城市水土保持。
    1994年8月16日,一场连续12小时的降雨,再次造成与1985年那场大雨相似的灾情,这次的经济损失高达23亿元。此时已驶入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快车道的大连,对城市环境的要求更高了,对城市水保的要求也更高了。于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大连的城市水保开始快速发展。
从组建机构入手,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加大
宣传力度,打开城市水保工作局面
    1985年,当水土保持刚刚由乡村走进大连市的时候,尚不知城市水保为何物的各方对此投以怀疑的目光,甚至连既无明确职责又无城市水保工作经验的水保工作者们自己也不知道能干些什么、该从何下手。面对这种情况,水保部门不等不靠,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交流、协商。在市政府的支持下,这一年,水保部门开始参与有13个部门参加的城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查与验收联合办公,城市水保艰难起步。1987年2月,市水土保持办公室正式成立,从此,大连的城市水保规划、治理及科研工作开始走上正轨。
    1989年,大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城区建设项目实行检查验收的通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规范了城市水保工作。
    1996年,《大连市水土保持办法》正式实施。这部地方性法规为开展城市水保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它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市水保执法主体地位;提出水保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要求在城市和乡镇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制定水保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规划土地部门不得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水保设施的验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它的实施,使城市水保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大连市水保办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效地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权威。他们严把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关,对审批合格的,及时向建设单位颁发破土动工许可证;加强施工中的监督检查,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的项目或施工中不执行水保方案的,则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出违章通知单,责令补办审批手续或整改,并予以经济处罚;在工程验收时,严格对照水保方案,对未达到设计要求或擅自更改水保方案的不予验收。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本着为建设单位服务的思想,主动上门指导建设单位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帮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建设和施工单位提供便利,受到建设和施工单位的好评,也取得了实效。截至1999年底,大连市水保办共审查市内3个区水保方案699件,监督恢复治理面积490万平方米。
城市水保不仅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而且为
城市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在开展城市水保之初,许多建设和施工单位认为,搞水保只会增加投资,因此对城市水保工作有较大的抵触情绪;群众也认为征收两费实际上是乱收费。这些认识给市水保办的执法带来了不小的阻力和困难。为此,大连市水保办决定建设示范工程,把城市水保变成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让人们亲身体验它的价值。
    中山区中南路总长3460米,两侧多是陡峭的山坡,治理前水土流失较严重,每遇大雨,就给城市交通和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1989年,大连市水保办决定把中南路建成水土保持一条街。他们与中山区城建局联合投资180万元对中南路进行水保综合治理,砌虎皮挡土墙2080米,栽种造型植物9600株,铺草坪9100平方米。记者在采访时看到,该有江泽民总书记亲笔题写的“搞好水土保持,造福子孙后代”字样的纪念碑超越矗立在街头,十分醒目。路的两侧,陡峭的山坡上生长着茂密的树林,平缓的土丘上花儿已在绿草丛中绽开鲜蕊,把春的气息带给经过这里的人们,显示出一派生机。这里已成为附近居民休闲的好去处。
    水土保持一条街的建成,在大连市引起了强烈反响,它不仅彻底改变了一条街的面貌,而且改变了许多大连人的思想观念和生活质量。它使更多的人开始理解、关心和支持城市水土保持事业,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社会影响。
    被确定为大连市“水土保持示范区”的西岗区八一路三环街桃花园住宅小区,三面环山,几十栋楼房都建在顺山谷而上的山坡上,楼前楼后种满了树木花草。小区的尽头是一个足有五六百平方米的广场,布置着石凳、石桌和雕塑,几位老者围坐在一起下着棋。广场的末端直立着一面长52米的混凝土墙,拾阶而上,一汪碧水跃入眼帘:原来这是一座拦水坝,在两山之间形成一个面积5000平方米、蓄水1.2万立方米的人工湖,七八个人散落在湖边钓鱼,十分悠闲。站在坝上俯视小区,只见绿阴叠翠,人工与自然在这里获得和谐的统一,给人以回归自然的感受。据介绍,小区由市三环房屋开发公司开发,占地4.9万平方米。开发商十分重视水土流失的恢复治理,把规划中两栋楼的面积拿出来建了休闲广场,又投巨资进行软硬覆盖,种花栽树,使小区的绿化面积达到1.6万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2.7%,并独具匠心地请水利部门设计了拦水坝。由于水土恢复治理而遭受经济损失,反而因小区环境优美使房价非常“牛气”,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在大连房地产开发业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促使其他开发商也在开发建设中更加注重水土恢重治理工作,有的还主动请市水保办研究制定水保方案。
    1997年,财政部、水利部确定大连市为全国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城市。大连市以此为契机,对城市水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让市民走出家门就进花园。为此,大连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修订城市水土保持规划,明确了试点区域、内容及目标,加大恢复治理和补偿费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力度,为把大连建设成为以港口、信息、商贸、旅游为支柱产业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实现山川秀美,造福子孙后代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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