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开展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集中约谈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7-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贯彻《水土保持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管理,集中有效解决流域内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6月29日—7月3日,海委在天津对流域内33家生产建设单位4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约谈。海委副主任田友主持了部分项目的约谈,并对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此次约谈活动是海委依法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海委在新形势下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效率的具体实践。此次纳入约谈的对象为所属项目即将进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的生产建设单位、对海委近年印发的水土保持督查意见未回复整改情况的生产建设单位和所属项目未列入海委今年现场督查计划的生产建设单位。约谈主要围绕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展开。
按照此次约谈工作的部署,约谈前相关建设单位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自查。约谈过程中,海委与生产建设单位就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存在问题及今后需要抓紧落实的工作等方面开展一对一座谈,并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通过开展现场座谈,参加约谈的生产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水土保持意识明显提高,对本单位所属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了深刻认识,并对如何整改作出了具体承诺。
下一步,海委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生产建设单位印发督查意见,密切跟踪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展,督促建设单位做好督查意见的整改落实。
此次约谈活动是海委依法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海委在新形势下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效率的具体实践。此次纳入约谈的对象为所属项目即将进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的生产建设单位、对海委近年印发的水土保持督查意见未回复整改情况的生产建设单位和所属项目未列入海委今年现场督查计划的生产建设单位。约谈主要围绕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展开。
按照此次约谈工作的部署,约谈前相关建设单位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自查。约谈过程中,海委与生产建设单位就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存在问题及今后需要抓紧落实的工作等方面开展一对一座谈,并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通过开展现场座谈,参加约谈的生产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水土保持意识明显提高,对本单位所属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了深刻认识,并对如何整改作出了具体承诺。
下一步,海委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生产建设单位印发督查意见,密切跟踪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展,督促建设单位做好督查意见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