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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对新疆建设兵团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督查结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办水保〔2015〕82号)的统一要求,6月18日—20日,由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有关专家组成的督查组,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的头屯河农场及第九师的一七零团,围绕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重点督查了农田防护林带、育苗基地、沙棘经济林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进度和完成质量情况,国家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兵团资金配套状况、项目资金支付比例、工程竣工验收、财务决算与审计工作、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2015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等内容。
    此次督查,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项目督查工作的规定要求,采取外业随机抽取各项目具体措施的图斑并实地丈量,重点检查工程任务完成的数量、面积和质量情况。内业重点核查规划设计及审批文件、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合同、施工记录、监理记录、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建设及工程检查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座谈交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亮点与存在问题,并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重点质询,通过现场检查与室内核验,对每一个抽查到的项目团场,均按照水利部制定的督查工作赋分标准,从项目组织领导、前期工作及信息化、计划执行及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工程进度及项目验收审计等六个方面,按类别逐项进行了评价打分。并对照省级工作督查综合评分表,督查组从组织领导及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及执行、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和检查验收等7个方面进行核查与赋分。与此同时,督查组还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打分依据、评价结果、整改意见和建议等,及时与兵团被督查的各级水保部门进行了沟通与反馈。
    从本次督查结果来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共计安排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资金384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000万元,均在中央下达投资一个月之内全部拨付到位;兵团在没有任何财政税收资金来源渠道的情况下,自筹配套资金846万元。国家计划安排项目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6平方公里,其中重点片区治理面积50.2平方公里,共涉及七个师八个团场的八个重点治理片区。截至督查时,中央下达投资比例已全部完成,自筹资金完成比例达到62%。在总投资的实际支付比例中,每个项目团场除去预留5-10%不等的质保金外,其余的全部支付到位。下达项目区156平方公里封育治理面积已全部完成,八个重点治理片区共完成治理面积50.2平方公里,完成比例100%,其中水保林0.76万亩,经果林0.42万亩,封禁治理5.63万亩,水型水保工程17处。
    从本次督查情况来看,新疆建设兵团及抽查的项目团场领导都能够高度重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各级水保部门能够按照国家及兵团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基本科学合理,审查、审批程序基本完备;计划编报、下达比较及时;项目建设单位能按照批复投资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措施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设计或实施方案的要求;资金管理和使用基本符合规定要求,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基本合理;建设管理程序基本规范;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比较完整;各项目区治理后基本达到了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
    对督查工程中发现的前期工作不够细化,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建管制度不健全,建管措施不到位,信息化建设、效益监测、工程验收、工程宣传等技术服务工作滞后等问题,督查组分别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被督查的项目团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并最终形成了2015年上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督查报告。
    新疆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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