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部署开展2015~2016年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4-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15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5~2016年实施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推进2015~2016年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实施。
《通知》明确了2015~2016年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和组织实施。2015~2016年,通过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和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示范,升级完善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形成“基础支撑、全面监管、各级协同、示范带动”的水土保持信息化体系,促进信息技术与水土保持业务的深度融合。
《通知》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负责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负责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技术组织实施与督查工作;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示范县治理图斑的复核工作,并组织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开展所选取示范县的生产建设活动遥感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综合治理项目示范县资料入库、治理措施图斑上图和重点治理县完成相关资料的入库,并负责组织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开展预防监督监管示范县生产建设活动遥感调查和示范县进行现场复核。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进度安排,认真贯彻实施,确保2015~2016年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顺利推进。
《通知》明确了2015~2016年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和组织实施。2015~2016年,通过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和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示范,升级完善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形成“基础支撑、全面监管、各级协同、示范带动”的水土保持信息化体系,促进信息技术与水土保持业务的深度融合。
《通知》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负责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负责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技术组织实施与督查工作;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示范县治理图斑的复核工作,并组织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开展所选取示范县的生产建设活动遥感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综合治理项目示范县资料入库、治理措施图斑上图和重点治理县完成相关资料的入库,并负责组织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开展预防监督监管示范县生产建设活动遥感调查和示范县进行现场复核。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进度安排,认真贯彻实施,确保2015~2016年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