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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对山东省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0-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要求,10月22日-26日由淮河水利委员会组成督查组对山东省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组现场查看了临沂市平邑县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预算内投资安排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沂水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日照市五莲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外业随机抽取各项目具体措施的图斑并实地察看,检查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内业查阅设计及审批文件、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合同、监理记录、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建设及检查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通过检查,对抽查项目县进行了综合评分。同时对照省级工作督查综合评分表,督查组从组织领导及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及执行、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和检查验收等七个方面对省级档案资料进行了查阅及评分。
    从督查情况看,山东省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较到位;除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外,年度计划任务基本完成;工程建设质量总体上满足设计要求,内业档案资料较齐全;开展了多次省级督查工作。督查中也发现山东省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足,编报滞后,审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尚未开工建设;预算内投资安排的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由省内各市级发改系统牵头实施,抽查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不规范,内业资料不完整;省级配套资金落实率低,部分工程无省级配套;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滞后;整体验收工作滞后等问题。督查组及时与省、市、县(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座谈及反馈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
    随着山东省督查工作完成,淮委完成了本次水利部安排的对江苏、安徽、山东(含青岛)三省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不日将分省形成督查报告报部。
    淮委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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