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对云南省澜沧江流域大型水电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0-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做好长江流域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2014年度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9月25日—28日,长江委联合云南省水利厅组成2个检查组,对澜沧江乌弄龙水电站、里底水电站、黄登水电站、大华桥水电站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4个项目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档案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项目建设中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制度建设、后续设计及措施落实、专项监测及监理、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报批备案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与相关参建单位的座谈会上,检查组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下一步长江委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落实。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了检查,介绍了工程建设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
澜沧江流域水力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水电能源基地之一,其干流按照三段共规划23个梯级水电站,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承担着该流域梯级水电站的滚动开发任务。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重视水土保持工作,通过建立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位一体、分级负责”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严格施行合同管理,以制度建设、强化落实及考核奖惩为抓手,切实推进了所属水电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落实。为及时发挥水土保持设施的防治效益,在水土保持“三同时”基础上,公司结合水电项目实际探索出了“同时设计、超前实施、提前投运” 和“适度超前”的水土保持工作原则。同时,公司重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联系机制,积极开展自查完善,水土保持工作总体开展良好。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周鸿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