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督查组对广东省使用2013年度中央预算资金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9-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办水保〔2014〕88号),水利部派出了由太湖流域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的第七督查组,于9月24日至27日对广东省使用2013年度中央预算资金的7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督查。广东省水利厅张英奇副厅长听取了督查组对督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厅水保处负责同志全程参加督查。
督查组对广东省省级实施2013年中央预算项目情况进行了工作督查,并对惠州市龙门县平陵河、河源市龙川县小庙河两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督查组察看了项目建设现场,听取了广东省水利厅及项目所在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广东省小流域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质量安全控制、项目建后管理等情况。
督查组认为,广东省2013年中央预算实施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过程规范、制度建设完备、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工程质量良好,全面完成了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任务,总体评价优良。督查组建议,要抓住汛期结束后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省级配套资金的实施进度,落实好市、县配套资金,努力将广东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成生态小流域。
广东省水利厅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