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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完成云南省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9-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办水保〔2014〕88号)的要求,珠江委于9月9日至15日派出由委副巡视员杨德生任组长的督查组对云南省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云南省水利厅、各重点工程所在市(州)水利(水务)局参加了此次督查。
    督查组按照水利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要点(试行)》、《珠江委开展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的方式,从组织领导及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及执行、前期工作、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管理、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等七个方面对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省级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同时,督查组按照要求随机抽取了玉溪市新平县、红河州开远市、文山州广南县和麻栗坡县等4个县(市),涉及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面上治理项目和滇黔桂岩溶区农发水土保持项目。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交流座谈的方式对各项目的组织领导、前期工作、计划及资金管理、建设管理、项目建设总体进展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督查组还就检查的情况,特别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水利厅和各抽查县(市)水利水保部门进行了沟通、反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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