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对江苏省、青岛市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9-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要求,8月27日-31日,9月2日-4日由淮河水利委员会组成督查组分别对江苏省,青岛市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水土保持司派员指导江苏省督查工作。
督查组先后赴无锡市滨湖区、连云港赣榆县、青岛市黄岛新区,重点查看了以上三个区(县)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督查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外业随机抽取各项目具体措施的图斑并实地察看,检查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内业查阅设计及审批文件、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合同、监理记录、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建设及检查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通过检查,对每一个抽查项目县进行了综合评分。同时对照省级工作督查综合评分表,督查组从组织领导及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及执行、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和检查验收等7各方面对省级档案资料进行了查阅及评分。
通过督查,督查组认为江苏省,青岛市对水土保持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四制”落实,项目管理较规范,从抽查情况看,2013年度任务全部完成,配套资金落实较好,工程效益明显。但在项目建设中存在工程开完工时间较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以及验收工作滞后。督查组及时与省、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座谈及反馈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
淮委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