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完成山东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复验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8-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7月29日至8月2日,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山东省水利厅、相关市水利水保部门组成验收组,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验收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14〕4号)要求,在省级初验的基础上,对平邑县、沂水县、广饶县、寿光市、潍坊市潍城区、胶州市、青岛市崂山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进行复验。
验收组实地检查了各县(市、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办公场所、监督执法装备,查看了各县(市、区)2012年以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归档材料、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数据库和各项已出台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在听取各县(市、区)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之后,经过验收组综合评定和各项考核指标评分,平邑县、沂水县、寿光市、潍坊市潍城区、胶州市、青岛市崂山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达到水利部验收标准,通过淮委组织的复验。
验收组认为通过复验的县(市、区)自2012年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各县(市、区) 政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完善制度,以“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为目标,大力宣传增强群众水保意识,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使自身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验收组也指出了各县(市、区)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档案归档工作,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结合新《水土保持法》和《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淮委水土保持处
验收组实地检查了各县(市、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办公场所、监督执法装备,查看了各县(市、区)2012年以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归档材料、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数据库和各项已出台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在听取各县(市、区)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之后,经过验收组综合评定和各项考核指标评分,平邑县、沂水县、寿光市、潍坊市潍城区、胶州市、青岛市崂山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达到水利部验收标准,通过淮委组织的复验。
验收组认为通过复验的县(市、区)自2012年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各县(市、区) 政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完善制度,以“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为目标,大力宣传增强群众水保意识,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使自身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验收组也指出了各县(市、区)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档案归档工作,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结合新《水土保持法》和《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淮委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