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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对青海境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跟踪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7-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7月21-22日,黄委组织青海水利厅及相关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高速北京至拉萨线西宁南绕城公路工程和青海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两个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跟踪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勘了两个项目的弃渣场、桥梁、路基、施工道路和隧道等施工现场,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监理、监测、施工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及工程沿线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座谈。针对两项目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个别单位对以往监督检查意见整改不力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同时,要求工程沿线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有关单位也表示,通过本次跟踪检查,进一步了解了生产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和任务,对做好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和鞭策作用。
    黄委水保局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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