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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完成河南省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复验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7-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验收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14〕4号)要求,2014年7月21日至26日,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河南省水利厅及相关市水利水保部门组成验收组,在省级初验的基础上,按20%的比例对宜阳县、卢氏县、内乡县、商城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复验。
    验收组查看了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查阅了相关档案和资料,听取了各县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认为各地自2012年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紧紧围绕“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的目标,全方位多层次搞好宣传培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通过各项考核指标评分,各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都达到了水利部验收标准,通过淮委组织的复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验收组也指出了各县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地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结合新《水土保持法》和即将出台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淮委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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