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黄委水土保持跟踪督查意见落实情况 (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7-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小沙沟弃渣场整改前的照片

小沙沟弃渣场整改后的照片

立交弃渣场整改前的照片



立交弃渣场整改后的照片

    2014年5月,黄委组织甘肃省水利厅及沿线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连霍国道主干线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
    2013年9月,黄委组织对天定高速开展了水土保持跟踪督查,发现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未能认真落实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历次监督检查意见,在弃土(渣)场、取土场、施工便道等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督查组对建设单位依法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8个多月来,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整改工作。
    一、摸清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处于2013年9月20日召开了水土保持专题会议,传达了黄委整改要求,通报了各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施工单位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会后,组织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并邀请地方水保部门于9月21日至9月30日,先后在工程沿线陇西、武山、定西、甘谷、秦州5个县区的全部弃土(渣)场、取土场、施工便道等工程存在问题进行了排查,明确了各标段负责整改各自范围内的问题。
    二、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各个弃土(渣)场、取土场,通过现场调查、测绘,重点对陇西县通安驿牛站弃渣场、安定区马家山弃渣场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段进行了勘测,于2013年10月初制定了水土保持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报当地水保部门征求意见,得到工程沿线各县区水保部门的认可。
    三、落实整改资金
    由于天定高速主体工程已竣工多年,因此水土保持资金成为整改工作的关键,建设单位采用惩罚性措施,整改资金从水土保持工作不到位、造成水土流失隐患的各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扣除。经过努力,目前已全部落实整改资金378万元,其中天水市秦州区82万元,甘谷县92万元,武山县53万元,定西市陇西县120万元,安定区31万元,保证了各项整改措施所需经费。
    四、实施水保措施
    2013年10月20日,建设单位与有关方面签订了施工合同,经过2个月的紧张施工,对工程沿线15个取土场进行了开级削坡、护坡和土地整治;对7个弃土(渣)场,清理了不合理的弃渣、修建了挡墙、排水设施、实施了边坡防护措施,并进行了土地整治,于12月25日完工。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同时邀请地方水保部门进行了现场验收,及时落实了黄委整改要求,也排除了牛站、马家山弃渣场的安全隐患。
    2014年开春后,积极利用有利时节继续抓紧落实整改措施,3月20日至5月10日完成了22处取土场(含弃土(渣)场)土地复耕259亩,造林25510株,种草40.5亩,工程沿线水土保持措施得到实施,植被得到恢复。
    通过核查可以看出,天定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认识得到明显提高,在短期内拿出了整改方案,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与各县区水保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取得了各县区水保部门的认可,组织落实整改要求,为全面做好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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