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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启动201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5-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海河流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安排,近日,海委正式启动201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并联合山东、河南等省各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山东省、河南省海河流域范围内的5个在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包括山东大唐滨州2×35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德商公路德州(鲁冀界)至夏津段工程、焦作电厂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河南鹤壁鹤淇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项目。期间,督查组查看了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并与生产建设单位、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了座谈,重点对各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检查情况,下一步,海委将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意见。
    2014年,海委将进一步扩大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区域和行业覆盖面,强化督查意见的跟踪落实,会同有流域内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以资源开发强度较大的永定河上游流域、内蒙古高原内陆河东部流域为重点督查地区,以水土保持任务较重的公路、铁路、矿产、石油天然气等行业项目为重点督查行业,以督促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规范水土保持监测、推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作为重点督查内容,按省份、分阶段对流域内49个国家立项的在建项目和部分省级立项的重点、难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同时,结合生产建设项目督查,海委将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情况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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