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完成云南等5省(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2012年度国家核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4-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国家核查办法》(办水保[2011]146号)要求,2014年3月21日至4月3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派出3个核查组,在相关省市水土保持部门的配合下对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5省(市)2012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2013年度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国家核查。核查组抽查了云南省开远市、建水县、易门县、玉溪市红塔区,四川省峨边县、威远县,重庆市涪陵区、丰都县,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兴山县和湖南省石门县、慈利县等12个项目县(市、区),实地查看了2012、2013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实施现场,查阅了有关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市)、核查县(市、区)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与各省(市)、核查县(市、区)水利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就工程前期工作、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建设管理等情况交换了意见。根据各核查组的核查情况,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将于近期完成分省(市)核查报告报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水保处 陈健